KT375-F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KT375-F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(以下简称“基站”)的产品型号及结构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等。
本标准仅适用于KT375-F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3836.1-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:设备 通用要求
GB 3836.4-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:由本质安全型“i”保护的设备
GB 4208-2008 外壳防护等级 (IP代码)
GB/T 2423.1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A: 低温
GB/T 2423.2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B:高温
GB/T 2423.4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Db 交变湿热(12h+12h循环)
GB/T 2423.5-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:冲击
GB/T 2423.10-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Fc:振动(正弦)
GB/T 9969-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
MT 210-1990 煤矿通信 检测 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 基本试验方法
MT/T1115-2011 多基站矿井移动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
AQ 1043-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
3.2 防爆类型
防爆型式:矿用本质安全型;防爆标志:ExibⅠMb。
3.3 外形尺寸
长×宽×高:(345×345×105)mm;
质量:7.5 Kg;
外壳材质:不锈钢结构。
4 技术要求
4.1 一般要求
基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按规定程序和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。
基站的关联设备见附录A。
4.2 环境条件
4.2.1 基站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:
a) 环境温度:(0~40)℃;
b) 平均相对湿度:不大于95%(+25℃);
c) 大气压力:(80~110)kPa;
d)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合;
e) 煤矿井下有爆炸性混合物,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。
4.2.2 基站应能承受下列规定最恶劣的贮运条件:
a) 高温:+60℃;
b) 低温:-40℃;
c) 平均相对湿度:95%(+25℃);
d) 振动:50m/s2;
e) 冲击:500m/s2。
4.3 外观
4.3.1 外壳材质采用不锈钢。
4.3.2 外壳不应有明显的凹痕、划伤、裂缝、变形等现象,表面镀层不应起泡、龟裂、脱落、"桔皮"及抓痕。
4.3.3 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的机械损伤。
4.3.4 产品的铭牌及防爆标志均应清晰牢固。
4.4 结构
4.4.1 产品的外形尺寸均需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。
4.4.2 金属零部件应进行防锈、防蚀处理。
4.4.3 紧固件必须有防止自动脱落的措施。
4.5 主要技术指标
4.5.1电源参数
a) 第一路电源
工作电压: 18V DC , 工作电流:≤320mA。
b) 第二路电源
工作电压: 18V DC , 工作电流:≤320mA。
4.5.2 基站有线传输参数
4.5.2.1电口
端口数量:2个;
传输方式:TCP/IP传输协议;
传输速率:10/100 Mbps自适应;
信号工作电压峰峰值:1V~5V;
最大传输距离:50m( 使用MHYVR电缆,线径截面不小于1.5mm2)。
4.5.2.2光口
端口数量:3个;
传输方式:TCP/IP传输协议(单模光纤,波长1310nm);
传输速率:10/100 Mbps自适应;
光发射功率: -10dBm~-5dBm;
光接收灵敏度:≤-20dBm;
最大传输距离:5km{使用MGTSV-(2、4、6、8、10、12)A型光缆}。
4.5.2.3基站与电源箱最大传输距离:200m。
4.5.2.4与天线连接距离:≤3m。
4.5.3 基站与手机的WIFI无线传输参数:
a) 天线阻抗:50Ω;
b) 通讯协议:IEEE802.11 b\g;
c) 工作信道:1~11信道(通过软件选择);
d) 工作频率:2412MHz~2483MHz;
e) 发射功率:0~20dBm;
f) 接收灵敏度:≤-80dBm;
g) 调制方式:CCK,OFDM;
h) 传输距离:300m(空旷状态)。
4.5.4功能
为无线终端设备提供数据接入与交换,并将无线信号转化为光信号接入到以太网络中。
4.6 工作稳定性要求
基站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,通电时间不小于2d。每天检测1次基站,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5的要求。
4.7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
18V直流供电电压在17V~19V范围内波动时,基站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5条要求。
4.8 电气安全要求
4.8.1 本安接线端子对外壳间应能承受交流50Hz、电压500V历时1min 的工频耐压试验,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,漏电流不大于5mA。
4.8.2 本安电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,湿热试验后,绝缘电阻不小于1.0MΩ。
4.9 环境适应性
4.9.1 基站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低温工作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4.9.2 基站在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高温工作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4.9.3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低温贮存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4.9.4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按表1规定条件进行的高温贮存试验,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表1
项目 要求
低温工作试验 (0±3)℃、2h
高温工作试验 (40±2)℃、2h
低温贮存试验 (-40±3)℃、16h
高温贮存试验 (60±2)℃、16h
4.9.5 基站应能承受严酷等级+40℃,周期12d的交变湿热试验。其电气安全、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7、4.3及4.5的规定。
4.9.6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频率10Hz~150Hz,加速度50m/s2,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各振动5次的振动试验,试验后检查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4.9.7 基站在非工作状态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500m/s2, 脉冲持续时间11ms,在三个互相垂直轴线的每个方向上连续冲击3次的冲击试验;试验后检查其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4.9.8 包装后的基站应能承受运输试验,试验后检查包装箱应无损坏和明显变形,箱内产品的外观及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4.3及4.5的规定。
4.10 防爆要求
4.10.1 基站须符合GB3836.1-2010、GB3836.4-2010中的相关规定,并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部门审查检验合格,取得“防爆检验合格证”。
4.10.2 外壳防护性能
基站的外壳防护能力应符合GB4208-2008中有关IP54的规定。
4.10.3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
基站印制板绝缘涂层下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.4-2010表5的规定,均应≥2.0mm。
4.10.4 最高表面温度
基站在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状态下,元器件及导线等的最高表面温度须不高于150℃。
4.10.5 基站本安电路部分应能通过GB3836.4-2010中10.1规定的火花点燃试验。
4.10.6 本安参数
第一路18V电源
Ui:18.5V Ii:360mA Ci: 4.6uF Li: 15uH
第二路18V电源
Ui:18.5V Ii:360mA Ci: 6uF Li: 0.4u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