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河北山西安徽河南等省煤矿关闭 整合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经验的通知



发布时间:2013-01-07   阅读量:531次

煤安监监察〔201233

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,各产煤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淘汰落后煤炭产能工作牵头部门:

“十一五”期间,特别是2008年以来,全国以整顿关闭、整合技改、兼并重组为途径的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,矿井单井规模逐步提升,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,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。

河北、山西、安徽和河南等省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,积极探索,不断创新,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,积累了较好的经验。现转发相关做法和经验,请结合本地实际,学习借鉴,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煤矿关闭、整合改造和重组工作,优化煤炭产业结构,提升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。

附件: 1.河北省煤矿关闭整合重组工作经验

2.山西省煤矿关闭整合重组工作经验

3.安徽省煤矿关闭整合工作经验

4.河南省煤矿关闭整合重组工作经验

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

国家能源局

2012123